释义 |
法律主观: 城镇大病低保申请书怎么写XXX民政局领导:您们好!我叫陈某某,现在39岁。10岁时,父亲患癌症去世,由姑妈抚养长大。首先在XXX土产公司包瓜子,土产公司破产后由县劳动局解决了一个全民合同制劳动指标安排到XXX厦工作,没多久,XXX厦破产(本人还在民福大厦买有保险,至今未对我作任何补偿)。之后我就随丈夫去广东东莞私人工厂打工。近几年遇到经济危机,工厂效益不好,收入低,且祸不单行,于2011年5月突然患上腰椎结核,全身疼痛无法行走。四处借债花费了5万多元医治,终于死里逃生,却落下了目前无法根治的慢性骨结核病,需要长期服药,还需要每个月到医院复查,但是身体里面一部分骨头已坏死,丧失了劳动能力。现病情稍有好转可以下地行走,便回亲戚家调养身体。现在,我一没有房子,二没有生活来源,儿子还在读初中,全家人仅靠丈夫一个人每月2千多块工资来维持生活,并且这几年来还欠下因住院治病借的债有2万多元未还清,再也没有多余的钱继续用于买药治病,生活十分困难。今特请求民政局领导根据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能给我于绝境中送来一点温暖,酌情解决我大病医疗救助的一部分费用。 法律客观: 《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第一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