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想防卫属于正当防卫 |
释义 | 假想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 1、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其特征为: (1)不法侵害行为的实际不存在; (2)行为人主观上存在防卫意图; (3)行为人的防卫行为给无辜者造成了损害。假想防卫不可能构成故意犯罪,但可以构成过失犯罪,也可能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2、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它应该符合四个条件: (1)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3)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4)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构成假想防卫的,且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一般应均可以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如下: 1、行为人应当预见到没有不法侵害而没有预见,造成危害结果,应负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 2、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了防卫行为,而在防卫过程中从使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造成的后果显属不当,叫“假想防卫过当”,行为人应当对过当的结果负责,可以比照防卫过当来处理。责任比第一种轻一点; 3、主观条件的限制,行为人不可能预见到,所采取的手段方法也无不当之处,应属于“意外事件”; 4、行为人既是假想防卫,也是提前防卫,主观过错应属“过失”。因为假想防卫属于事实认识错误,不可能成立故意犯罪。 综上所述,假想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人们自身安全受到不法侵害,可以和不法分子搏斗,这种正当防卫即使造成后果,当事人也不负责。而假想防卫是在对方还没有实施不法侵害之前,完全是出于自己想法去防卫,自然不是正当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特殊防卫】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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