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子婚后加女方名字是否有效 |
释义 | 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屋,原则上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要在婚后加上另外一方的名字的话,那么在法律上就视为出资方自愿对另外一方的赠予,房屋就是属于男女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一方婚前的房产,婚后加上另外一方的名字,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就是房屋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变成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一、房产证写谁的名字最好? 这个问题主要针对男女双方结婚时买房登记的情况;下面就几种登记方式产生的法律后果进行分析: (1)登记一方父母的名字。房屋会被认定为该方父母的财产,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还贷,那么在双方离婚时,一方可就已支付的房贷本息主张权利。、 (2)登记一方及其父母的名字。房屋会被认定为该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财产。同样的,该方的房屋产权份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因结婚产生共有的结果。若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那么离婚时,另一方可就已支付的房贷本息向对方主张权利。 (3)登记双方及其父母的名字。房屋将被认定为准夫妻和双方父母的共有财产。同样的,若婚后谁支付房贷,在财产分割时谁可就已支付的房贷本息主张权利。 (4)只写一方的名字。这种情况要看房屋出资情形。①若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这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而发生产权变动。②若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但登记在未出资的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认定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双方未结婚,那么赠与行为不成立,对方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如果双方结婚,则属于产权证下该方的个人财产。 (5)登记双方的名字。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依共有进行支配。 因此,在男女双方婚前的买房登记时,要看出资及其他情况选择登记方案。 二、离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房子怎么分割 一、离婚后房产的分割要依据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来判断。 二、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房产分割。 三、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产权属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也就是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的半价。 三、婚后买的房子只写夫妻一方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买房的,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都属于共同财产。买房的钱是谁的?什么时候出资购买的?这是认定夫妻共同房产的两大核心要素。因此,夫妻登记结婚后对房产有共同出资行为,房产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该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而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者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则认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屋归夫妻共同共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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