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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属于民法规定的物
释义
    1、民法上的物,是指自然人身体之外,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物质需要或精神需要),并且能够被人力所控制、支配的物质实体。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或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五条,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六条,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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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7: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