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拒赔或少赔后,投保人有权依据保险合同要求保险公司履行赔偿义务,并可向相关有关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维权。在维权过程中,需要注意保险合同的条款、险种的保障范围和限制条件等细节问题。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义务。 2.《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认为保险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有权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保险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向被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不得拒绝支付、少量支付、迟延支付或者以其他方式推卸赔偿责任。 4.《保险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受益人有权要求保险人履行保险合同的约定,可以向保险机构或者其上级机构提出申请。 在维权过程中,投保人需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保险单、理赔申请材料、医院诊断证明等,以便证明自己的权益。并且需要耐心等待保险公司的处理结果,如仍未得到满意的赔偿,可以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