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直肠癌被拒赔,如何评估维权的成本与收益?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直肠癌医疗费用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保险合同中对该疾病的赔偿有约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约定予以赔偿。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保险公司应当依据“最不利原则”给付赔偿金。同时,如果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不充分或违反了法律法规,被拒赔的投保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八十三条: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保险法》第五十二条:保险人应当依据被保险人的合法请求,及时给付保险金。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保险合同中对于投保人所患疾病的赔偿约定,应当优先适用。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解释》第六十八条:合同的格式条款,应当按照最有利于消费者的方式解释。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二十四条: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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