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直肠癌保险拒赔后,如何维权?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直肠癌患者的情况比较普遍,但这并不代表保险公司的拒赔就是合法的。如果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未被告知或者明确告知被拒绝购买,或者在保险合同中没有明确的条款规定,则可以对保险公司的拒赔行为提出异议并进行维权。同时,保险公司在对直肠癌患者进行风险评估时,也需要遵循《保险法》的规定。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九条:保险人拒绝承保、解除保险合同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的,应当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说明理由。 2.《保险法》第六十一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保险金。 3.《保险法》第十九条:保险人在承保保险业务时,应当对被保险人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并告知被保险人其应当如实告知的内容。 4.《保险法》第二十一条:保险人不得以虚假的理由、借口拒绝承保或者不予理赔。 5.《保险法》第三十三条:保险合同的条款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在进行维权时,需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购买保险的证明、保险合同、保险理赔申请书、病历等。同时,可以通过向保险公司投诉、委托律师进行法律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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