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豁免保费权利是指保险合同约定,被保险人因某些疾病或伤残引起的保险事故,可以免除继续缴纳保险费的权利。豁免保费权利的申请需要符合保险公司的规定,并且疾病或伤残需要在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发生。但是,保险公司也有权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被保险人的疾病或伤残进行调查,以确定是否符合豁免保费的条件。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保险金应当及时支付。”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制定豁免保险费的具体条件、程序和期间,并在保险合同中予以明确,经过约定的条件成立后,应当及时给予豁免,不得以没有书面申请、没有经过认定等理由拒绝。” 3.《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 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安全权、公平交易权、投诉权等基本权利。” 综上所述,直肠癌患者购买重疾险时,应当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中对豁免保费的约定,并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豁免保费权利。同时,保险公司也有权对被保险人的疾病或伤残进行调查,以确定是否符合豁免保费的条件。在申请豁免保费权利时,保险公司应当遵守公平、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被保险人的知情权、选择权、安全权、公平交易权、投诉权等基本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