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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大修基金的使用范围和申报程序
释义
    大修基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小区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具体来讲,公共部位指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
    1、维修基金的维修范畴是什么,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其本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人共同筹集,所有权归交纳人其利息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利息不足时由产权人分摊。
    2、物业建立维修基金是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3、大修基金和维修资金是一个东西,只是两种不同的叫法。这个是购房者在收房前应该缴纳的费用,用于后期对小区公共部分的维修所用。没有大修基金。只有维修基金,就是保质期外房屋的公共设施(墙体,走廊,楼梯等)的维修。
    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
    1、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
    (1)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拟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情况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由相关业主提出合理化使用建议;
    (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半数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3)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维修基金使用方案;
    (4)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相关材料,向所在地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列支;
    (5)建设主管部门经过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通知;
    (6)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到维修单位。
    2、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
    (1)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维修基金使用方案,该方案应当包括拟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支出范围、有可能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以及其他需临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的处置办法等;
    (2)业主大会依法通过该维修基金使用方案;
    (3)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4)物业服务企业持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业主委员会依据使用方案审核同意并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建设主管部门发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使用方案的当责令改正;
    (6)业主委员会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7)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另外,维修基金是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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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2 13:2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