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打架没有造成对方伤害的,对肇事者、教唆他人打架者、参入者一般给予记过处分;组织、策划打架,勾结校外人员打架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打架致对方或他人重伤的,给予劝其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同时负担伤者医疗费、交通费及其它费用,视情节可交由保卫科或公安机关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