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宁波市关于高温费发放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夏季高温补贴是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高温条件下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宁波市高温费发放标准参照了当地状况,并规定了发放时间和形式。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我省高温作业工人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25元,发放时间为6-9月,发放形式为现金,发放条件是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人员等。 法律分析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 宁波市高温费发放标准是参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根据当地状况规定了发放时间在六月到九月,发放形式以现金发放,发放高温津贴的情形等。 《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94号)文件规定,我省高温作业工人高温津贴是每人每月225元,我市也按照这一标准执行。发放时间6-9月(4个月),发放形式,以现金形式按月发放,发放条件,只要企业在6-9月间有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人员等就应发放当月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拓展延伸 宁波市高温津贴政策解读 宁波市高温津贴政策旨在为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提供经济支持和保障。根据规定,宁波市将根据不同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的高温程度,制定相应的津贴标准。具体规定包括津贴的发放条件、金额、申请流程以及发放频次等。劳动者可以通过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场所温度记录等,以便享受高温津贴。宁波市政府将加强对高温津贴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津贴的公正发放。高温津贴政策的实施将有效改善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的工作条件,保障其合法权益,提高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 结语 宁波市高温津贴政策的实施旨在为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提供经济支持和保障。根据不同工作场所和时间的高温程度,制定了相应的津贴标准。劳动者只需向单位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享受高温津贴。政府将加强津贴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公正发放。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效改善劳动者的工作条件,保障其权益,提高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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