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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股东有权利解散公司吗?
释义
    股东有权利解散,但是只有一种情况下可以,就是公司经营管理有很大的困难,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也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其余情况均应由公司作出解散的决议。
    一、公司解散都包括哪些事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有以下几个需要解散的情形: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公司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解散的情形有:
    1、协议解散,如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决议合并分立导致的解散;
    2、股东向法院请求解散。具体来说,由于公司经营管理的严重困难,股东的利益将遭受重大损失。如果不能通过其他方式解决,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也就是说,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一是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主要包括公司陷入僵局和欺压。
    三、怎么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解散公司诉讼由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在出现下列情形时提出: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其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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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0: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