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个人去哪里提取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公积金可以在哪里提取通常城市中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可以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业务,需要本人携带相应资料前去办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将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至公积金联名的银行卡上,申请人即可使用该笔住房公积金。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在本人申请过后的3天之内批复提取请求,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二、提取公积金的一般流程 住房公积金要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以下是提取方法: 1、向单位提出公积金提取申请,单位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2、持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公积金缴纳证明、工作证明等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材料及审批表3、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录入系统,并在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4、返回单位领取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转账凭证5、持审批表及转账凭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管理中心将公积金转账至申请人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给职工。 三、公积金的使用方式 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休、退休的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变业满五年的国、出境定居的口迁出本市、县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尚不足的,可以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的,应当凭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向管理核心提出申请,去管理核心办理。一般申请流程还是挺简单的,只是一定要记得把需要的资料带全。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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