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登记错了导致我住不了谁应当承担责任 |
释义 | 房产登记错了导致住不了的责任承担主体应视具体情况判断。 主要看登记机关和被错误登记的人有没有过错,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登记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一、机动车驾驶人与车主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由谁担责 驾驶人与登记车主不是一个人的,发生交通事故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首先由交强险在保险限额内优先承担,不足的部分,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2、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因盗窃、抢劫、抢夺行为致使驾驶人与机动车所有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因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害怎么承担赔偿责任 紧急避险的责任承担,根据引起危险的原因的不同以及所侵害的主体不同而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人为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的责任承担。如果危险由他人引起,紧急避险造成引发危险的人损害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由引起危险的人自身承担损失;如果紧急避险造成第三人或紧急避险人自身损害的,由引起危险的人承担侵权责任。 (2)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的责任承担。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为了他人的利益采取避险措施造成自身损害,如符合无因管理的构成,则紧急避险人对被管理人有无因管理之债的请求权;如果造成第三人损害,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受益人应给予受害人适当补偿。 (3)避险过当的责任承担。当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时,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这里的民事责任,在性质上就是侵权责任。 三、房本上与登记中心信息不同怎么办 不动产登记簿是不动产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本依据,根据相关规定,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 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的名字,应当与房产登记簿记载的名字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二条,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登记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