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走路被电瓶车撞了如何处置? |
释义 | 路上被电动车撞了应该报警或与对方协商处置。电动车在行驶中撞了人,这属于交通事故。肇事电动车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不报警或与对方协商处置而直接开走,具有逃避事故责任的主观故意,符合肇事逃逸的规章,这属于肇事逃逸。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等待交警部门依法作出责任认定后,依据责任认定划分的责任比例要求肇事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赔偿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肇事逃逸还需要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需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电动车撞人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薪资计算;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章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5、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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