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孩子靠虚假材料落的户口,经审核确认,由派出所报分局审批,经批准后退回入户,并由市局消除落户轨迹。 1.按照我国户籍管理的相关规定,违法(虚假)的户口肯定是会被注销的。当事人可以要求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重新办理真实的户口。 2.只要是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有申请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权利。而办理身份证的前提就是要有户籍信息。 3.如果对方拒不办理,您可以向当地的政府信访局(或者市长信箱)反映情况,也可以到当地法院起诉当地有关部门行政不作为,还可以打电话寻求当地新闻媒体的关注。 4.办理了户籍和身份证之后,你就能和别人一样,享受合法公民的权利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第一款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二)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三)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九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