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社保缴费基数以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社平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社平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