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入职签了劳动合同,钉钉入职的时候签的合同算劳动合同嘛 |
释义 |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权利与义务的法定形式,必须载明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终止条件和违约责任。双方还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协商约定其他条款,如试用期限、商业秘密保护和福利待遇。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是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权利与义务的法定形式,用人单位不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就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载明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和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等基本情况,并必须具备以下内容: (一)劳动合同期限。 即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是判定劳动合同是否有效、何时有效的重要依据。 (二)工作内容。 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工种),以及工作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或者应当完成的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这是指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卫生及其他劳动条件,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而采取的各项保护措施,如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等。 (四)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成果返还,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 (五)劳动纪律。 劳动纪律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工作秩序和规则。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这是指除期限以外其他由当事人约定的特定法律事实,这些事实一出现,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即自行消灭,双方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指当事人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如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等,所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的内容除以上必备条款外,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协商约定其他内容作为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如试用期限、商业秘密的保护和补充保险、福利待遇等。 结语 劳动合同是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权利与义务的法定形式,用人单位不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就必须承担责任。劳动合同应载明基本情况、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与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和违约责任。除此之外,双方还可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如试用期、商业秘密保护和福利待遇。劳动合同的完善有助于确保双方权益,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保障劳动关系稳定的重要保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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