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约行为是否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
释义 | 法律分析:通知一般是违约责任产生的先决条件,但并非所有违约行为都需要提前通知对方。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是否需要提前通知。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则需考虑违约的性质、影响和过失程度等因素来判断是否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当事人应当在履行期履行他们的各自义务。当事人在协议中未规定履行期的,可以随时履行;但根据交易习惯、合同性质和其他情况需要时间确定履行期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是,本法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当事人订立、变更、解除合同,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通知义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