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是有权利查询个人财产的,但前提条件是必须本人存有财产争议,而且该争议经法院立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是要调查当事人房产的,律师就可以凭借律师事务所介绍信,立案通知书等材料查询。如果需要查询当事人银行存款的,律师还必须持有法院的调查令。法院有权利调查原告的所有银行帐户。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执行的需要,可以向银行调查当事人开户情况,而银行有协助法院调查的法定义务,如果不协助调查的,法院可予以民事制裁。 要查询所有个人财产,需要去银行、车辆管理处、房地产局、工商局查询。只有律师才有权查询所有个人财产,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才有权查询。银行存款需要法院或检查院根据职权调查取证;车辆管理所或交警查询车辆信息也是律师凭律师资格证和律师事务所委托书进行调查。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材料,登记机关应当提供。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自愿存款、自由取款、有息存款、保密存款的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 (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 (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