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清偿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除非债务人的配偶能够证明夫妻两人明确约定这笔债务属于个人债务,或者夫妻之间约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并且债权人对该约定是知晓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否则根据婚姻法解释,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向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清偿 1、分为有遗产 债权人起诉时,遗产未分割的,数个继承人均应列为被告参加诉讼。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负担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所以不能成为被告。 债权人起诉时,如果遗产分割结束,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原则按其继承份额按比例清偿,所被告参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2、没有遗产 债务人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应终结诉讼。 二、债务人死了担保人还要还钱吗 债务人死亡的,担保人还要还钱,担保责任不会因为债务人的死亡而消亡。如果是债务人死亡的,且保证期间已经届满的,保证人就不需要再承担保证责任了。 三、别人欠钱人死了怎么办? 债务人死亡,债务不能消灭。如若死者有遗产,可以起诉他的继承人,要求继承人在继承份额范围内承担还款义务。 综上所述分情况而定非常详细,在法律的手段下每个人的合法权益都会得到保护,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提供响应证据运动法律手段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有相关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