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当事人是没有自理能力的,在护工护理状态下摔伤则是护工照顾不周,应由护工负责赔偿。如果当事人有部分自理能力,当事人想做做不了的事,叫护理员处理而护理员没有及时处理,仍然是护工的责任。如果当事人有完全自理能力,在非护工过错的情况下,当事人自己摔伤的,则是当事人自己负责。 在医院自己摔倒谁负责 在医院自己摔倒由谁负责,要根据摔倒的原因。 如果是因为医院在安全设施或护理中存在缺陷和过失导致的摔伤,医院承担;如果是自己原因或者未听从医院医嘱擅自活动摔伤的,自己承担。还需要看护士及医生是否尽到了看护责任,如果是在正常看护下的意外事件,不能赔;如果是在疏于看护的情况下发生的事故,则应该赔偿。 医院是一个公共场所,也是一个经营场所,有义务保证出入于医院的人员之适度安全义务。现医院因过错(未提示楼道滑等),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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