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拆毁旧房盖新房有补助,但并非任何人都有。对困难家庭、低保户、困难户和五保户的新建房屋拆除给予补助。 法律依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补助资金,是指在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困难群众救助和保障制度存续期间,中央财政安排用于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开展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资金。 补助资金实施期限暂至2023年12月31日。期满后财政部会同民政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评估确定后续期限。 第三条 补助资金分配使用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合理,公正客观。科学合理分配补助资金,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突出重点,精准帮扶。按照精准扶贫要求,集中用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以下简称四类重点对象)的基本住房安全问题。(三)绩效评价,规范管理。定期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绩效评价,健全资金监督管理机制,强化补助对象审核认定等基础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