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办理程序超龄人员应向本人存档机构提出参保补缴费和停发老年人生活补助申请,并填写《连续 工龄 中断超龄人员补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 费申请表》,经档案所在地区县人力 社保 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到档案所在地区县经办机构办理参保补缴费手续。待遇计发超龄人员参保补缴费手续办理完毕后,应及时向本人存档机构提出 退休 申请,由存档机构向档案所在地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申报退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