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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双休日安排出差是不是加班
释义
    法律分析:双休日公司安排出差,如果提供工作范围内劳动的,属于加班。加班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双休日出差是否算作加班根据劳动者当天是否提供工作范围内的劳动而定,如提供劳动视为加班;如未提供劳动则不视为加班。
    一、不同意加班是否可以倒扣工资
    不同意加班不能倒扣工资。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行为,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二、公司该怎样安排员工加班
    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应该合理合法,并经过员工同意,如果员工拒绝加班,单位是不能强迫加班的。当然,如果劳动合同里面另行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由此可见,加班由用人单位安排,公司订立加班审批规定合法有效。
    三、延长工作时间的条件
    延长工作时间的条件:
    1、用人单位确有生产经营需要;
    2、用人单位已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
    3、延长的时间不违反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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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3:3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