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现哪些情形时失业人员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
释义 | 法律分析: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出现下列情形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被判刑收监执行;(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工作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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