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婚前共同购房的处理方式有三种情况:1.房产证只登记了一方名字,无证据可证明出资,归这一方所有;2.房产证登记一方名字,但婚前共同出资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归这一方所有,但需补偿对方;3.房产证登记夫妻双方名字或有证据证明共同出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可自行协商分割,否则法院判决。 法律分析 婚前共同购房离婚时可以按以下方式分割: 一、如果婚前双方共同出资全款构成,房产证只登记了一方名字,而对方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出资,则房子按照产权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处理,离婚时归这一方所有,不进行分割。 二、如果婚前共同出资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产证登记了一方名字,则离婚时房子也按照产权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处理,归这一方所有,不进行分割。不过对于共同还贷的部分,获得房产的一方应当给予对方补偿。 三、如果婚前共同购房,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名字,或者虽登记了一方名字,但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共同出资的,则房子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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