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拥有的房子离婚怎么分 |
释义 | 由双方进行协商分割后者向法院起诉。共同共有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如果双方在离婚事件上都没有过错的,那么双方可以协商平分。夫妻双方离婚时,如果一方存在家暴、出轨、赌博拒不改正的等不良陋习的,过错方可以选择少分或者是不分财产,那么房产直接归无过错一方即可。如果双方没有协商一致的,那么可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请求法院进行财产的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一、离婚房产分割后起诉的流程有哪些?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自己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自己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同意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调解离婚。 (3)经调解后,仍坚持要求离婚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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