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男方是否需要承担夫妻债务? |
释义 | 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方式与责任分担:1)共同财产清偿已届清偿期的债务,剩余部分分割;2)财产不足清偿或离婚前未到期的债务,双方协议确定份额,但协议仅对内有效;3)协议不成时,法院判决按经济状况和照顾原则确定债务份额;4)一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向另一方追偿。法院判决仅对内有效,债权人仍可向双方主张权利。 法律分析 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协商一致意见,共同债务可以由一方承担。但是,这种协议不能对抗债权人,一旦债权人向另一方主张权利,另一方就不能以协议来对抗债权人的债权。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人民法院将会作出判决。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都有责任承担共同债务。如果共同债务超过了可用财产,人民法院将会作出判决,确定由哪一方来承担。 一、夫妻共同债务怎样偿还 1、离婚时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在此情形下,夫妻共同债务因清偿而消灭。 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清偿,则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所应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在此情形下,双方的债务清偿协议除经债权人同意并免除其连带责任外,仅具有对内的效力,不过是双方约定各自分担的债务份额,并不因此而产生对外的效力。离婚后,对债权人而言,该项债务仍为连带债务,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3、双方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经济能力及照顾女方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判决双方按一定比例承担债务或者让具有较强经济能力的一方单独承担债务。在此情形下,法院判决确定的是双方各自分担的债务的份额,也仅具有对内效力,并不能因此而认为法院的判决具有将连带债务变更为按份债务的确定力。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问题做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4、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离婚后,一方因清偿超过自己分担部分的给付额,致另一方同免对债权人的清偿责任,有权向另一方请求偿还其各自分担的部分。此即连带债务人间的求偿权。 结语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意见,共同债务可以由一方承担。但是,这种协议不能对抗债权人,一旦债权人向另一方主张权利,另一方就不能以协议来对抗债权人的债权。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人民法院将会作出判决。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都有责任承担共同债务。如果共同债务超过了可用财产,人民法院将会作出判决,确定由哪一方来承担。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可以根据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债务或离婚时双方协议确定各自所应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如果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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