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会的。 以北京大学为例,依据《北京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学校作出处分决定后,主管部门和学生所在院系应及时将处分相关材料归入文书档案,学生所在院系应及时将处分决定书、解除处分材料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处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申诉期间,不停止处分决定的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十条 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第十一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 第十二条 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保存的文物、图书资料同时是档案的,可以按照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上述单位自行管理。档案馆与上述单位应当在档案的利用方面互相协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