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凭证应包括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所有单位和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及支付款项时,应向收款方索取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更改品名和金额。 法律分析 药品零售企业开具销售凭证的内容包括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和批号等信息。所有单位和个人从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时支付款项,应向收款方索取发票。在索取发票时,不得要求更改品名和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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