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股权收购的方式主要有: 1、协议收购; 2、要约收购,包括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和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 一、如何接受要约收购 同意接受收购要约的股东,应当委托证券公司办理预受要约的相关手续。收购人应当委托证券公司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票,在要约收购期间不得转让。 二、公司只能在什么情况下收购股东的股权 公司只能在以下情况下收购股东的股权: 1、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下,允许公司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2、公司在与其他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公司进行合并之后,允许公司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3、公司若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的,允许收回本公司股份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三、公司收购与合并有什么区别公司被收购员工要怎么办 公司收购与合并的区别在于主体不同,合并主体是公司,收购主体是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股东;效力不同,合并的后果是公司实体的变化,收购的后果是目标公司控股股东的变化;性质不同,合并是双方协商合作的结果,收购是要约收购。公司被收购原来的劳动合同应继续履行,如果不履行的,公司就得支付给该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以下简称全面要约),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以下简称部分要约)。 第二十四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 第二十七条 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因不符合本办法第六章的规定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以下简称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股东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