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民间借贷找不到借款人也可以起诉。出借人起诉时需要有借款手续,借款人的身份信息。人民法院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的均无法送达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所以,找不到借款人不影响起诉。但起诉需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案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所以,出借人只要提供法律规定所需的起诉材料,法院就会受理,而是否找不找得到欠款人不是起诉的必要因素。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案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