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补偿没有补偿怎么办 |
释义 | 没有给离婚的补偿款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判决之后可以申请执行,人民法院依职权可以分割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法院进入执行程序后,还是拒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一、抚养费强制执行有用吗 离婚后,由一方负担一方抚养的子女所需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执行对于一方不支付赡养费当然是有用的。父母不履行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离婚后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一审法院将对不执行判决的一方进行教育和警示,督促一方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当事人仍然不听劝告、不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的,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第一审法院强制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关执行。由此可见,法院无需申请具有赡养费、赡养费、抚养费等内容的有效法律文书,就可以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二、被执行人死亡后如何执行 被执行人死亡后执行的方式如下: 1、被执行人死亡,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所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义务; 2、如继承人放弃继承,法院可直接执行遗产。 执行的流程有: 1、生效法律文书中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2、法院应在七日内审查完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不予受理,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予以受理,开始进入执行程序; 3、法律文书生效后,债务人拒不履行义务,审判机关直接将案件移交执行机关,从而开始执行程序的制度; 4、执行程序依权利人申请或者依法院职权开始以后,如果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而本院不便执行时,可以委托有关人民法院代为执行。 三、法院调查取证有哪些法律规定 法院调查取证法律规定有以下几点: 1、法律的规定; 2、法院依当事人申请而调取的证据材料; 3、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材料; 4、申请调查取证的要求; 如果当事人对于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由此会启动二审程序,二审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二审人民法院需要立案,然后依法判决。法院拥有调查取证的权利,当事人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法院依当事人申请而调取的证据材料: 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材料; 3、当事人及其诉讼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材料: 1、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 2、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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