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车辆抵押权如何办理 |
释义 | 一、民法典车辆抵押权如何办理 1、贷款机构收到申请人提供的资料; 2、对申请人进行家访、调查以及预估车辆价值; 3、贷款机构初步预定贷款额度; 4、办理委托公证和借款公证; 5、贷款机构收押申请人相关证件; 6、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放款。 《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二、车辆抵押查询是如何的 1、查看机动车登记证书,在购买车辆时都是有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通过查看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的状态,看看是否有抵押字样。 2、到车辆管理部门查询,当然了必须是车主,如果是二手车一起和车主进行查询,要不车辆管理部门不会给你查。 3、到保险公司查询,车的状态不一样,车险的受益方也不一样,如果是按揭贷款那么受益方是银行。 4、到交警部门查询,可以找熟人到交警部门通过上网来查询购买车辆的状态,如果显示“抵押”,说明该车是抵押车辆,如果显示“正常”,则不是抵押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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