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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怀孕民政局可以办离婚吗
释义
    

法律主观:
    


    怀孕期间民政局可以办理离婚的。但一般只能由 女方提出离婚 ,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形下,男方提出,否则不予受理。且双方可以通过协议和诉讼两种方式离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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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0: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