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证据的离婚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如果感情破裂无法提供证据,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冷静期为三十日,若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登记需要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若三十日内没有申请,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如果感情破裂无法提供证据,可以通过协议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一、感情破裂没有证据法院会判决离婚吗? 感情破裂没有证据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协议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 3、离婚协议书; 4、免冠单人照片。 结语 感情破裂没有证据法院不会判决离婚,但夫妻双方可以自愿签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离婚登记阶段,需要准备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和免冠单人照片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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