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为进一步规范昆明市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昆明实际,制定《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法律依据: 《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四条 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负责全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市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市级本行业招标投标活动的行业监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负责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场所、信息、咨询和见证服务。 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市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职权划分,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执行。 各县(区)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