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如何写继承遗产的遗嘱 |
释义 | 继承遗产的遗嘱该这样写: 1、首部。 (1)标题。写明“遗嘱”或者“××××遗嘱”。 (2)订立遗嘱人基本情况。 2、正文。 (1)写明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 (2)写明订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及所在地。 (3)写明遗嘱人对遗产的处理意见。 (4)写明所订立遗嘱的份数。 (5)写明订立遗嘱的时间和地点。 (6)其他需要写明的事项。 3、尾部 分别由立遗嘱人、见证人、代书人等签名或盖章,另外要写明遗嘱的日期。 遗嘱的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公证遗嘱、口头遗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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