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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方提离婚后把房产证拿走了,请问这样对离婚会有什么样的影响?
释义
    您好,对方将房产证拿走了,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是没有任何影响的。离婚时,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问题自行协商处理。对于不能协商或者未达成协议的,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院按这一原则判决夫妻财产的前提是财产是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如果财产分别是夫妻的个人财产,则不能用本条的规定进行分割,作出判决。
    那么,在农村,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又该如何分割呢?在农村,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主要涉及房屋、承包的土地、果园等。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2条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第33条第1款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农村地区,土地、果园大部分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每个家庭承包的面积是根据家庭人口按本村人均面积分配的,因此,女方在土地承包上同样享有承包经营权。但是,中国的婚姻习俗多数是女方落户到男方,承包土地多数以男方为户主名义承包,双方一旦离婚,女方的承包经营权难以保障。,因此,我国《民法典》规定,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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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6: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