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一年以上的离婚嫁妆能否拿回来,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婚前陪伴的嫁妆应视为女方父母对女方的个人赠与,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根据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因此婚前陪送的嫁妆可以在离婚时归还。婚姻登记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有权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