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范围是否包含起重机械? |
释义 | 建筑施工劳务分包不包含起重机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全部工程转包或分包给他人,禁止分包单位再次分包。劳务分包需与具备资质的施工企业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尤其是安全生产责任。若劳务承包人包料和机械设备,需与总承包人签订委托采购和租赁合同,否则将违法无效。 法律分析 一、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范围是否包含起重机械 1、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范围不包含起重机械。劳务分包范围包括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石制作业、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脚手架作业等,但不包含起重机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二、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无效情形 劳务分包是工程承包人将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劳务承包资质的其他施工企业的行为。 1、与没有劳务作业资质的实际施工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无效。 2、要区分劳务分包和违法分包或工程转包。劳务分包是合法的,而非法分包和工程转包是违法的。 3、在劳务分包合同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尤其是安全生产的权利与义务。可以在劳务分包合同里约定由劳务分包人自己负责其施工队的生产安全。 4、如果要劳务承包人自己包料和机械设备,一定要以总承包人的名义与劳务分包人另外签订材料委托采购合同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否则就会发生名为劳务分包合同,实为工程违法分包合同或者工程转包合同,而后两者实则是违法的,是无效合同。 结语 根据上述内容,结论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范围不包含起重机械。劳务分包合同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尤其是安全生产责任。劳务分包是合法的,而非法分包或工程转包是违法的。若劳务承包人自行包料和机械设备,需与总承包人签订材料委托采购合同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否则将构成违法分包或工程转包,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四章 建筑工程监理 第三十五条 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四章 建筑工程监理 第三十二条 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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