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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离婚,房房是男方父母的名下,女方是可以分割
释义
    离婚时,对于房产归属的问题,如果房子只有男方父母的名字,归男方父母所有,不可分割;如果房产同时有男方父母和夫妻双方的名字,只能分割夫妻共同拥有的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和1087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保护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同时保护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
    法律分析
    离婚房子有男方父母名字,如果是只有男方父母名字的,房产归男方父母所有,不能分割;如果是有男方父母名字也有夫妻双方的名字的,双方只能分割其中属于夫妻双方的那一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拓展延伸
    夫妻离婚,男方父母名下的房产归属问题引发财产分割争议
    夫妻离婚时,男方父母名下的房产归属问题往往引发财产分割争议。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关系解除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然而,男方父母名下的房产属于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因此不应被纳入分割范围。但是,女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对该房产的权益,如证明自己对该房产有贡献或提出合理的分割要求。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双方的财产状况、婚姻期间的贡献等因素,作出公平合理的判决。因此,对于夫妻离婚中涉及男方父母名下房产归属问题的财产分割争议,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解决,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离婚时,男方父母名下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不应被纳入分割范围。然而,女方仍有权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对该房产的权益,并提出合理的分割要求。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夫妻离婚中涉及男方父母名下房产归属问题的财产分割争议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解决,确保公平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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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5:4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