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特种设备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
释义 | 特种设备备案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备案申请表:填写企业或个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证明企业或个人有资格从事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活动; 3、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图纸和说明书:详细描述特种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使用方法、维护保养等信息; 4、特种设备的检验报告:由具有特种设备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特种设备检验报告,证明特种设备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和规定要求; 5、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证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明特种设备已经通过验收并可以安全使用;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特种设备的购置发票、合同、保险单等。以上是备案特种设备所需的基本资料,不同类型的特种设备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特定的证明材料。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省政务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在线填写申请书并上传相关资料。不按要求上传工商登记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扫描文件的,视为无效申请退回。以纸质文件申请的,申请人可前往市监部门政务大厅提出; 2、受理。市监部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不予受理决定,或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后本次申请即终止。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后可以重新提出申请; 3、产品试制。申请人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产品试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应当进行型式试验的还需由具备相应资格的型式试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首次申请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的,若型式试验的整机性能试验必须在使用现场安装后进行,申请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型式试验机构确认和设备安装地的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后,由取得相应资格的安装单位,在使用现场安装1台型式试验所需样品; 4、鉴定评审。首次申请的,申请人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年内自行约请有资格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完成鉴定评审工作;申请换证、增项、升级的,申请人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年内,并在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自行约请有资格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完成鉴定评审工作并完成问题整改工作。逾期不完成鉴定评审的,本次受理终止。 5、审批。市监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综上所述,特种设备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需要备案申请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图纸和说明书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八条 国家按照分类监督管理的原则对特种设备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生产活动: (一)有与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与生产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工作场所; (三)有健全的质量保证、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等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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