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6月12日至14日西湖景区实施小客车单双号通行: 6月12日(星期六)景区实施禁止单号车通行限行措施。 6月13日(星期日)景区实施禁止双号车通行限行措施。 6月14日(星期一)景区实施禁止单号车通行限行措施。 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与公历日单双号不一致的,禁止在实施范围内通行,即小型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1、3、5、7、9的,在奇数日通行;2、4、6、8、0的,在偶数日通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