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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纳税人取得虚开普通发票处罚
释义
    纳税人取得虚开普通发票处罚如下:
    1、由税务机关对行为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如果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3、有违法所得的,应当予以没收。
    开的增值税发票的认定标准如下:
    1、本人无商品交易活动,但利用发票为他人虚开发票的行为;
    2、利用自己所持有发票,虚开以后自己使用;
    3、要求或者诱骗收买他人为自己虚开发票的行为;
    4、在虚开发票的犯罪过程中起牵线搭桥、组织策划作用的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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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2: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