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民陪审员制度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吗?人民陪审员制度只适合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审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十二条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案件,除法律规定由法官独任审理或者由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的以外,均可以适用人民陪审制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第一审案件,原则上应当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一)涉及群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行政、民事案件。(二)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刑事案件;(三)涉及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的重大案件。前款所列案件中,因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原因,当事人申请不适用人民陪审制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不适用人民陪审制审理。样解释大家懂吗?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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