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一次开庭被告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第一次开庭被告不同意离婚,人民法院一般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或者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证明另一方有法定准予离婚事由之一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如果双方没有准予离婚的情况的,判决不准离婚。 一、起诉离婚没有证据要怎样能离掉 起诉离婚没有证据离掉的方法: 1、如果判决生效,没有新的情况和新的理由,法院通常会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经调解同意离婚的,可以离婚,即使法院作出离婚民事调解书; 2、如果当事人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的,对方又坚决不同意离婚的,一般法院对当事人的第一次起诉,是判决驳回的。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第二次起诉本身就属于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二、什么是判决离婚?离婚的法定条件? 诉讼离婚中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三、四、五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女方不同意可以离掉吗? 离婚女方不同意可以诉说离婚。被告不同意离婚的经调解无效需具备法定情形才可能判决离婚,比如重婚、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第一次可能不会判离,但有了一审判决,在生效后六个月再次提起离婚,法院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会判决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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