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 |
释义 |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四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当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那么公司缴纳税款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1、如果企业发生了新业务或者终止了一些业务,也请务必到税务局进行变更,新业务增加项目,终止业务的取消,都请及时去变更,以免出现漏申报和无处申报的情况出现。2、印花税税目,包括13个,通常情况下新企业不会所有的都给你增加,如果发生了没有被核定的税目的项目就需要去增加,不然无法完成申报。3、增值税属于流转税,以纳税人商品生产、流通环节的流转额或者数量以及非商品交易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才可以抵扣进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征收,不抵扣进项、进项票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且认证通过才可以抵扣的。当期进项大于销项,可以产生留底,留到下期继续抵扣。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了,您了解了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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