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去工商局,那里有个消费着投诉办公室,以前我买了部手机出现质量问题,走到那里,工作人员拿着手机坚定完以后,开了个算是检查报告什么的单子,拿着去店家,给店家看了后,二话没说,换了部新的。工商局工作人员说,如果不给换,工作人员在跟着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